关于不被认可的诗句
2020-09-18 诗句 【 字体:大 中 小 】 标签 : 诗句,认可,关于 浏览量:701万
论有效作业的认可机制
(发表于《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刊》,2012(3),敬请引用一定注明出处,谢谢!)
龙宝新,张立昌
(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,陕西西安710062)
摘要:作业负担过重问题是当前我国基础教育改革面临的一大瓶颈。有效作业是合法、有度、优质的作业,从教师布置走向社会认可是有效作业形成的科学机制。在有效作业形成中,社会认可是作业合法性获得的途径,代理认可是作业生成机制的枢纽,专业认可是高品质作业诞生的通道。从多样化作业备选方案的提出到专业作业认可代理人制度的引入,再到作业认可工作机制的运转,标志着作业认可机制的实践框架初步成形。
Abstract:TheoverloadhomeworkisaneckbottleinbasiceducationreforminourcountryEffectivehomeworkislegallyrecognized,moderateandhigh-qualityandThescientificrecognisationmechanismforeffectivehomeworkisfromassignmenttoreorganizationIntheformationofeffectivehomework,socialrecognisationisakindoflegalway,andproxy-ecognisationisthecoremechanismandprofessionalrecognisationisanimportantavenuetotheformationofhigh-qualityhomeworkItisfromchoosingfromallkindsofhomeworkplanstotheintroductionofhomeworkrecognizer,tothehomeworkrecognisationmechanismthatmarktheappearanceofhomeworkrecogniation’spracticalframework
关键词:有效作业;认可机制;专业作业认可代理人
KeyWords:effectivehomework;recognisationmechanism;professionalrecognisation-proxy
当前,中小学课业负担问题已成为我国教育行政部门的一个“心病”,成为压迫青少年身心自由、全面、健康发展的一座“大山”。在颁布不久的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》中,我国政府直接剑指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过重问题,明确指出:“过重的课业负担严重损害儿童少年身心健康。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,政府、学校、家庭、社会必须共同努力,标本兼治综合治理。”据此,国家把为学生课业降压、促使其健康发展视为未来一段时期基础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。有了改革的良好意图并不等于找到了科学的行动路径与改革入口。从何处着手解决学生课业负担问题,是一个更为棘手的问题,否则,课业负担问题就不可能被人们视为我国教育发展中的一大“顽疾”①。时至今日,许多学者与改革家都曾先后介入过这场改革,洞见、良策、政策不乏其有,但改革收效甚微,始终没有撼动超重课业、过量作业滋生的根基——作业相关利益群体结成的坚实联盟。国家有关作业布置的时间规定形同虚设,社会对学校作业的监督机制软弱无力,专家倡导的“减负”改革相继胎死腹中……对此,许多学者迫于无奈,以至将学业负担的无限增殖归结于传统教育文化惯性、应试教育体制作祟、竞争性人才选拔机制干扰等宏观、飘渺的社会原因或体制瓶颈,②进而丧失根治该问题的信心与热情。我们认为,尽管这些深层原因与“减负”不力有关,
1目的
为规范供应商产品认可流程,使得产品认可符合本公司的生产、环境、质量要求,
促进我公司供应商体系的稳步提高,特制定本程序。
2适用范围
适用于本公司供应商所有原材料、外包件产品认可。
3定义
无
4职责
41潜在供方的选择由采购部收集供应商相关信息,并准备《供应商调查表》,会同技术
部、质保部对供方生产技术能力、质量保证能力、供货能力等进行评审,并在《供
应商调查表》上签署意见。评审合格后的供应商由采购部录入《潜在供方名册》,待
到供方完成整个认可流程后,再录入《合格供方名册》,进行批量供货。
42技术部对潜在供方的生产技术能力进行评审,并在《供应商调查表》上签署评审意
见。对合格供方在进行首件认可时,出具《首件认可报告》,并与合格供方签定《技
术协议》。
43质保部负责对潜在供方进行质量保证能力评审,并在《供应商调查表》上签署评审
意见,出具《潜在供应商评审报告》,并对合格供方在认可过程中出具《首批认可报
告》、《2TP评审报告》、《试装评价单》、《批量认可报告》、协同集团公司质量部出具
《质量能力评审报告》,整个过程完成后,与供方签署《质量保证协议》。
44采购部对潜在供方进行供货能力进行评审,并在并在《供应商调查表》上签署评审
意见,与评审合格的供方签定《采购协议》。
44制造部协同质保部对新产品进行试装,并在《试装评价单》上签字确认试装情况。
5工作程序
51潜在供方选择
511采购部根据《供方管理程序》收集新供应商的相关信息,并对信息进行整理。
512采购部根据收集的信息组织技术部、质保部对新供方进行潜在供应商评审,并整理
出《供应商调查表》。
513由采购部向供应商发出《供应商调查表》,并要求供方提供有关企业或产品的资料、
证书、文件等,对于重要供方的选择时,A、B类供应商必须进行实地考察。
514经评审合格的供方,由采购部录入《潜在供方名册》,待进一步认可。
5.2合格供方的认可
521首件认可:采购部同供方对接,要求其提供手工样件及自检报告,质保部对样件进行
检验,在供方提供的《首件样品检验报告》上填写检验测试结果,由技术部出具《首
件认可报告》。
522首批认可:经样件检测合格的供方由采购部通知供方提供首批样品(300件)
和PPAP资料(如PSW、材料报告、尺寸报告、FMEA控制计划、过程流程图等),对
条件不具备的供方至少要提交PSW零件保证书、尺寸报告和性能试验报告,质保部
进行检验后通知采购部、技术部、质保部,由质保部出具《首批认可报告》。
5232TP评审:首件认可和首批认可合格后,由质保部组织,对供方进行2TP审核并出
具《2TP审核报告》。
524产品试装:由质保部组织协调,制造部安排零部件试装,待试装结果出来后,制造
部在试装评价单上签字确认,并由质保部统一出具《试装评价单》。
525质量能力评审:在首件认可、首批认可、2TP评审、试装程序结束后,由质保部组
织人员对供应商进行质量能力评审,并出具《质量能力评审报告》。
526批量认可:质保部对供应商的首件报告、首批报告、2TP评审报告、试装评价单、
质量能力评审报告进行确认,确定合格后,向供应商出具《批量认可报告》。
527批量供货:在向供方出具《批量认可报告》并得到确认后,采购部将供方列入《合
格供方清单》,可以按照我司要求进行批量供货。
6记录
61供应商调查表
62首件样品检验报告
63首批样品检验报告
64批量认可报告
ISO17025实验室认可咨询
CNAS认可流程简介(本流程适用于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)
一、认可条件
1、申请认可机构须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,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。
2、符合CNAS认可准则。
3、遵守CNAS认可规则、认可政策的有关规定,履行相关义务。
(具体要求详见《认可程序规则》CNAL/AR01)
二、认可申请
1、意向申请
申请方可以用任何方式向CNAL秘书处表示认可意向,如来访、电话、传真以及其他电子通讯方式。
2、正式申请
(1)有效版本的认可申请书、认可申请须知、认可领域分类
(2)按照申请书要求正确填写申请书内容、并提交申请书上所要求的全部所需的资料,以及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各一套
(3)将所有准备好的资料交(寄)至CNAL认可评审处,并交(汇)认可申请费600元整
3、受理申请
CNAL认可评审处在接到申请方的申请资料及确认已经提交认可申请费后,开始对资料进行登记和初步审查,若申请方提交的资料齐全、填写清楚、正确,对CNAL的相关要求基本了解,满足认可条件要求,质量管理体系正式运行超过6个月,且进行了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,则予以正式受理。(详见认可文件栏中《认可程序规则》CNAL/AR01)正式受理后CNAL认可评审处在3个月内对申请方安排现场评审、现场见证(申请方造成延误除外),如申请方不能在3个月内接受评审,则应暂缓正式受理申请。
4、安排现场评审
正式受理申请后,CNAL认可评审处根据申请方申请的项目,与申请方联系并指定评审组成员,如申请方基于公正性理由对评审组的任何成员表示拒绝时,CNAL认可评审处经核实后可以给予调整,申请方不得主动提出评审组任何人员的人选。
三、申请CNAL认可需提交哪些资料?
实验室认为基本符合《实验室认可准则》及相关要求时,所建立的质量体系运作6个月,并做过一次完整的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。申请时须提交以下资料:1)实验室认可申请书(2份);
2)质量手册和程序性文件目录(各1份);
3)典型试验报告或证书;
4)法律地位证明材料;
5)CNAL与申请认可的实验室的契约;
6)能力验证活动记录(若有的话)。
同时,须按实验室认可收费规定付申请费。若必要,综合部还将要求实验室填一份作为申请材料补充件的调查表。
四、认可期限多长?
通常CNAL典型的从申请认可→批准的时间期限为6个月。主要分为以下6个阶段:(1)申请—答复受理10天;
(2)答复受理—安排评审组长—组建评审组—现场评审
40天;
(3)现场评审—整改完毕30天;(4)整改完毕—评定40天;(5)评定—上报批准30天;(6)上报批准—发证30天。